桂职办[2005]39号
各市人事局职改办(考试中心)、区直各部门职改办(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97号)及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36号)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现将我区200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5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初级)定于2005年11月6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
下午 2:00--4:30 经济基础知识
二、专业设置
2005年经济考试专业设置参见附件一。
三、报名条件
(一)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二)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者,可报考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1、 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者。
2、 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 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作满2年。
5、 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获博士学位。
四、考务工作安排
(一)广西区内报考经济专业,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方式。区直单位、各市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按属地原则进行。
(二)全区报名截止时间为2005年5月13日
1、全区统一网上报名时间:2005年4月15日至5月12日(全天24小时),报考人员可在上述时间登陆广西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gxpta.com.cn,点击“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系统。
2、区直单位现场资格审核、缴费时间:2005年5月9日至5月13日,报考人员携带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到广西人才大厦(南宁市金洲路33号)三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缴费。
3、各市现场资格审核、缴费时间及地点,按全区报名截止时间由各市人事局考试部门自定并公布。各市考试部门应做好网上报名咨询、提供或推荐网上报名服务点等工作,以确保网上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
4、报考人员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核、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三) 报名手续
1、报考经济专业(初、中级)由本人申请,并上网填写《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在网上打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初审同意并加盖公章。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证件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老考生凭去年准考证原件可免),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两张(与要求不符不予受理)及报考费用,按规定时间、地点办理资格审核、缴费手续。
2、按桂价费字[2005]33号文规定,报考人员应缴纳报名费每人次10元、考试费每人78元(其中8元上缴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报名费10元、考试费42元留给各市作为报名及考试费用,其余上缴广西人事考试中心,作为考试阅卷及上缴国家考试费用。
(四)经济专业考试用书征订单5月20前上报,书款及考试等费用6月20日前上缴,试卷预定单8月20日前上报,报名数据库必须在考前3天上报。
(五)10月下旬区直单位的报考人员可登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必须打印出照片,自贴照片无效)。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才允许进入考场。
各市准考证的领取方法,请报考人员关注各市考试部门的通知。
五、考试用书说明
1、根据新的交通法规,运输经济(公路)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考试用书重新编纂,2004年版已作废。
2、运输经济(水路、铁路、民航)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考试用书仍为2004年版书,随书附送勘误表。
3、持有2004年版其他专业考试用书的考生,可在8月中旬后,到中国人事考试网站www.cpta.com.cn)上下载勘误表备考。
六、考场设置
2005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考场,均设在自治区和各市政府机关所在地,由广西人事考试中心和各市人事考试部门统一编排。
经济专业资格考试报考工作任务繁重,请各市、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落实,确保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及专业科目名称
二、2005年全国经济专业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五年四月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