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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执业医师考试4月10日至25日报名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2005年上海市医师资格考试(考区)办公室通告

  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第8号公告,现将上海市2005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践技能考试由上海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实践技能考试时间:
  2005年6月25~26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各考生的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为准。
  三、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05年9月17日、18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05年9月17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四、报名时间:2005年4月10日至4月25日。
  五、报名办法:个人提出申请,由所在试用机构至辖区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地点集体报名;或个人到试用机构所在地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地点报名。
  六、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报名地点及考试信息可登录上海卫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smhb.gov.cn)查询。
  特此通告

上海市卫生局
二○○五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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