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第26号令《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市直和中央及省驻驻单位(含无主管部门单位)2006年度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日程、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时 间(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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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试 科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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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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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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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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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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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电算化》是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一门科目,由于其科目的特点,考生可在1年内到财政部门指定的考试点参加考试,取得《会计电算化知识初级培训合格证》。
二、报名条件
凡18周岁以上(1987年12月31日前出生),有志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不受学历和专业的限制,不论是否已从事会计工作,均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考生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的(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三、报名时间
2005年10月15日——2005年11月10日(星期六、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四、市直考区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点:文明路行政服务大厅3楼财政局窗口
咨询电话: (0396)3691106 3978920 2919296
五、报名办法:由单位统一组织报名。
六、考试用书征定时间:考生所需的考试用书在报名的同时征订。
七、报名收费标准:每人每科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