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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国土资字[2004]431号
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组织2004年
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国土资源局:
----现将国土资源部《关于组织2004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9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根据我区的实际,提出以下具体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组织工作
----2004年内蒙古考区的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组成内蒙古自治区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各盟市国土资源局协助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估价师考试报名等有关组织工作。
----2004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内蒙古考区考试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孔燕燕(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内蒙古自治区土地估价师协会会长)
----副组长:乌俊清(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处处长、内蒙古自治区土地估价师协会副会长)
----成 员:邵爱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纪检组副组长)
-----------杜文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人事处副处长)
-----------董少谷(内蒙古自治区土地估价师协会秘书长)
-----------沈红梅(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土地利用处主任科员)
-----------李 滢(内蒙古自治区土地估价师协会常务理事)
----为便于联系,在内蒙古自治区土地估价师协会设考试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报名登记、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编排考号、安排考点考场、协助监考、发放准考证等具体工作。
----报考人员要按《通知》要求,到户口所在地的盟市国土资源局申请报考,填写报名表(附件二)。盟市国土资源局应按《通知》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人员按姓名、年龄、性别、工作单位、学历、职称、专业工作年限的顺序建立报考人员名单数据库,并将报考人员名单(附数据库软盘)同报考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报名表各1份、两寸免冠近照3张(背面标明姓名、身份证号),一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办公室。报名截止日期2004年8月15日,以寄出当日邮戳为准,过期不予受理。
----二、考试科目和范围及参考资料
----详见《通知》。考试参考资料为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委员会组织编写的辅导教材(与2002年同)以及国家近期制定和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考前培训及考点设置
----考前培训根据各地报名情况确定。全区报考人数不足50人,不单独举办培训班;报考人数超过50人,组织全区考前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国土资源部统一安排,内蒙古自治区考区的考试地点设在呼和浩特市。
----四、其他事项
----各盟市国土资源局要指定专人,认真负责2004年度全国土地估价师考试报名工作。
----报名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自治区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李滢,电话(传真):0471-4908190。
----附件:全国土地估价师考试报名表
二OO四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