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经济师考试报名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福建04经济师考试4.20-24日报名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2004年全国经济专业资格考试
报名简章

一、时间安排:
    1、经济师报名时间:4月20日至24日为全省各地集中报名时间。以后省直考区报名点(福州市东大路36号)每周四上午仍照常报名,截止到7月15日上午。各地续报时间由各地人事职改部门、考试中心安排。
    2、领取准考证时间:从10月上旬起,本人或委托他人到各报名点凭报名序号领取准考证。
为方便考生能及时拿到准考证,省直报名点委托福州市鼓楼区邮局在现场办理准考证挂号邮寄手续。
    3、考试时间:    11月7日(星期日)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2:00—4: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4、成绩公布时间:2005年1月底可通过9616893700查询或WWW.FJPTA.COM下载成绩单。
    5、合格证书发放时间:2005年2月底,省直点报名的合格人员每周一、三上午办理领证事宜;各地报名的合格人员可向当地人事职改部门或考试中心咨询办理领证时间。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考生须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学历证书或经济初级证书,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1张。
    2、填涂一张报名表和信息卡,有关填涂方法见本手册第**页。
    3、根据闽价[2003]费517号批复,考试报名收费为每人100元。
三、报名条件:
    按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文件规定:
   (一)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暂行规定》发布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第二学位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获博士学位。
    5、已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但不具备规定学历拟申报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通过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后,方能按正常条件申报评审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
    6、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经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四、考试专业和科目:
    1、经济专业资格考试分为中、初级2个级别,设工商管理、农业、商业、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公路、铁路、民航)、人力资源、邮电、房地产、旅游、建筑共12个专业。
    2、经济专业初、中级的公共科目为《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经济基础知识》科目考试题量为105道题;专业科目考试题量初级80题、中级90题。
    3、凡报考初、中级各专业的考生必须同时“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考试合格,方可取得资格。
五、考试和辅导用书的征订办法:
    (一)考试用书
    1、人事部考试中心组织有关老师对经济专业考试用书进行了重新编写或修订,形成了2004年版经济考试用书。
    2、我省考试用书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委托各设区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征订、发行。请各地务必于4月底将第一批征订数上报,6月初上报最后订数,逾期不在办理各地统一的征订工作。
    3、考生可根据所报考的专业向各报名点征订,每册定价见“征订单”; 各地考试用书征订工作结束后,考生可直接向省人事考试中心服务部联系订购业务,电话:7507553。
    4、2004年经济考试用书第一批将于6月中旬陆续发放。
 

展开剩余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