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关于做好2005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鲁卫医函[2004]55号
各市卫生局,大企业卫生处,高等医学院校附院,省部属医疗卫生单位:
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安排,2005年护士资格考试(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6月18 ―19日进行。为做好2005年度我省护士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护理(助产)专业中专或专科毕业学历者。具有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全日制)护理(助产)本科以上毕业学历,按照有关政策,直接申办护士执业证书。以上学历取得时间截止2004年12月31日。
二、报名时间
根据卫生部安排,结合我省实际,确定全省报名时间为2004年12月20―12月31日。考务工作安排见附件。
三、考试科目
考试内容分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考试成绩仍采用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四、报名材料
卫生部规定的材料。2004年参加考试未通过的考生必须持考试成绩单原件报考相关科目。
五、报名费用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2043号)执行。每人每科50元。
六、几点要求
㈠各市要提高对护士资格考试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加强对考试全流程的领导,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因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对考试报名工作流程有严格的时间限制,造成漏报、迟报的无法补报。请各市严格按照国家、省对考务工作的时间安排进行组织,及时上报和接收各种数据。
㈡各市要在报名开始之前,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发布考试报名公告。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标准进行收费,严禁乱收费、搭车收费,严禁向考生强行摊派各种考试用书和复习资料。在报名工作中要切实做到以人为本,热情为考生服务。
㈢各市应采用集中报名的方式,同时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不得擅自放宽报名条件。要抽调经验丰富、认真负责的工作人员负责报名工作。特别要对考生的毕业证书逐一甄别真伪,不能现场确定的,要主动与毕业院校进行联系沟通,严防持伪造学历以及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考生报名。我厅将在各市完成报名后对报名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发现弄虚作假现象的,将通报批评。
㈣考试报名统一使用《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可于11月14日起登录http://211.160.73.150或http://211.160.73.151下载安装,报名所使用的相关表格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cn)下载打印。软件在安装使用过程中若出现问题,请认真查看网站上的说明。
㈤各市录入2004年考试未通过、2005年再次参加考试考生报名信息时必须使用该考生原始档案号。在报名信息的录入过程中,要仔细核对信息,确保报名信息的准确录入和及时上报。
附件:山东考区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
山东省卫生厅
二OO四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