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本报讯 (记者冯立中)针对部分医药企业质疑安徽省在今年基本药物招采中采取的两项“屏蔽”政策,近日,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召集省内药物招采、临床药学、卫生法律等方面的老师再次进行讨论。老师们认为,两项“屏蔽”政策符合国家的法律和相关规定,是确保招标药物质量,确保临床基本药物供应,确保群众用药安全的有效措施。
据悉,安徽省对今年的公立医院基本用药招标采购出台了两项“屏蔽”政策,将未通过新版GMP认证的药企生产的血液制品、注射剂等无菌药品,上年度未能达到一定配送率的药企“屏蔽”在招标目录之外。
有药企提出,有关部门给予没有通过新版GMP药企一年的缓冲期,但安徽省卫生计生委药政处一位负责人说,缓冲期的截止期是2014年12月 31日,目前距离截止期已经很近,安徽省药招的周期是1年半,谁也无法保证哪些企业能够在今年年底前通过GMP认证,如果允许未通过GMP认证的药企参加投标,将难以确保供应质量合格的药品。
另据介绍,安徽省药采方案明确提出“药品生产企业是供应配送第一责任人”。同时,中标企业在签订采购合同及阳光协议时,均承诺要及时配送。但是,有些企业投标时恶意报价,低价中标后拒绝配送;有些企业在中标后,因原材料上涨等原因不愿意配送,导致一些价格低廉、利润不高、临床需求量大的品种长期不能及时配送,有的甚至出现“中标死”、医院无药可用,基层群众及医务人员对此反映强烈。此次安徽省将上年度对基层平均配送到货率低于51%、对县级医院配送低于61%的生产企业予以“屏蔽”,目的就是确保基层药品供应。
据统计,此次安徽省共有753家企业投标无菌药品11093个,其中因未通过新版GMP认证而被“屏蔽”的药品有611个,仅占总数的 5.5%。去年有188家药企的配送到位率未达到要求,仅占中标企业总数的5.53%。这说明,绝大多数药企还是有质量意识、能按规定及时配送到位的,被 “屏蔽”的企业应该在质量服务上多下功夫。
来源:健康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