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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卫生院、中心卫生院,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济宁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济卫法监函〔2014〕5号)的要求,2013年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医师资格人员信息已导入“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因新版《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空白证书尚未下发,为保障正常医疗秩序,现就做好我市2013年医师考试合格考生执业注册工作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参加2013年度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医师资格,且“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系统”内已有其资格信息,申请在我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人员。
二、所需材料
(一)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二)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必须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时所提交照片相一致);
(三)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核发的2013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验原件、交复印件);
(四)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非注册单位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原件;
(五)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上);
(六)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原件;
(七)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注册执业范围应与该医疗机构诊疗范围相符合)。
相关表格可登陆济宁市卫生局网站(卫生许可栏目)下载。
三、注册流程
注册主管部门受理申请人注册材料后,予以审核。审核通过者通过“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中“医师资格信息验证”栏目验证申请人的医师资格信息,验证无误后在“注册登记”栏目中选择相应入口进行注册。完成“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后,注册主管部门打印旧版《医师执业证书》,核发证书。
四、集中报送时间和地点
2014年6月23日前,由单位集体报送至曲阜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咨询电话:4890502
五、其他事项
新版《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下发后,医师执业注册要求按照原规定办理。已核发的旧版《医师执业证书》换发新版《医师执业证书》事项,待新证下发后另行通知。
201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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