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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启动“丙型肝炎按人头付费”新付费模式,天津市第二人民医院被列为新模式的首家试点医院。只要参加天津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并经过天津市第二人民医院丙肝门诊确诊的患者,门诊治疗费用可以按不同比例报销。
据天津市第二人民医院医保科科长罗惠敏介绍,丙肝治疗以抗病毒为首选,使用长效干扰素联合利巴韦林标准方案治疗,周期为24周或48周不等。如此漫长的治疗时间,患者很难完全放弃工作住院治疗。门诊治疗费用报销额度较低,患者将承受巨大的经济压力。
据介绍,在丙型肝炎按人头付费的模式下,患者在治疗期间可选择日间病房住院形式,每周一次到门诊接受治疗和检查。如果患者的病情出现变化需要住院治疗,主诊医师将负责安排,待病情稳定出院后转入日间病房继续抗病毒治疗。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按医院接收的患者人数,根据治疗24周或48周的治疗周期,向医院支付一定数额的总控指标。患者在医保总控指标范围内,按照新的报销比例与医保分担费用,不设门槛费,超出总控指标部分的费用由医院负担。在治疗丙肝期间不影响其他疾病治疗。
据了解,患者只需与天津市第二人民医院丙肝门诊签订协议,就能获得相应的诊疗服务。主诊医师及老师组将严格按照诊疗常规,实施治疗及密切监测,针对每位患者定期评估疗效及不良反应。患者有权获知自身病情、全部检查结果及老师组定期会诊意见,并可随时终止参与此项目。
来源: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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