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14年湘西州医师资格考试公告
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和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14年第01号公告规定,现将我州2014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卫生部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规定(2006版)的通知>》(卫医发[2006]125号)等文件为依据。同时,考生可登陆卫生部网站(www.moh.gov.cn )“医政管理”的“执业医师管理”和神州医师网站(http://www.cndoctor.cn/ )查询报名资格有关规定。
二、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个部分,具体要求是:
(一)网上报名
2014年3月3日9时至3月17日24时前,考生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www.nmec.org.cn/ )进行网上报名。
注意事项:
1、请确保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请仔细阅读有关报名规定,认真填报报考信息。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如打印后修改信息,要重新打印,拿新打印的表报名。
2、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戴眼镜的考生应佩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照片尺寸:390像素(宽)×567像素(高),分辨率不低于300 dpi,jpg格式,24位RGB真彩色,文件大小在25KB~40KB之间。
3、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全国统一医师资格考试。
(二)现场报名
3月24日-4月10日(节假日休息),州卫生局门卫楼(吉首市荣昌路21号,联系电话: 8223592)。
注意事项:
1、现场报名处不办理补报名、信息修改(含上传照片)及学历查询业务;材料不全者不受理报名。请在现场报名前网上报名及准备好相关材料。
2、未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的,网上报名无效。
3、凡持假毕业证、假资格证、假执业证报考或提交的材料不真实的考生,一经查出,没收假证,取消当年考试资格。
4、现场报名可由单位人事科或医务科人员集中收集资料统一报名。
三、报名材料及相关事项
(一)报名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贴小二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3、毕业证书原件。
4、学历查询证明。能网查的提供网查打印件,无网查的提供由毕业学校所在省(市、自治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
5、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报考乡镇执业助理医师及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除外)。个体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的,应由批准设置该机构的县市卫生局审查并加盖公章。试用机构是医疗机构的需提交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6、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应交验《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原件。无首次注册时间的,要到注册机关查询首次注册时间并打印盖章。提供单位工作证明。
7、考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需提供省中医药管理局出具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及《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8、乡镇执业助理考生,需提交2013年8月31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的证明;所在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证明;与该乡镇卫生院签订的保证获取资格后在该乡镇卫生院执业至少5年的合同。
9、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时除提交前期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外,还应提交《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承诺书》。技能考试合格后,必须履行《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承诺书》,在承诺期限内(医学综合笔试前)向考点办提交后续累计试用期满1年的考核合格证明。经考点催促仍未按时提交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当年报考资格。
10各种证书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不一致的,要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证明。
(二)相关事项
1、以上证明请到神州医师网-下载专区-考生下载处下载。
2、各种资料按以上顺序用长尾夹夹好。
四、考试安排
实践技能考试:2014年7月1日-15日。
综合笔试考试: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4年9月13日、14日。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14年9月13日。
地点:以准考证确定的地点为准。
五、成绩查询
实践技能考试成绩于7月15日后在湘西卫生信息网考试培训内和神州医师网查询,综合笔试成绩于12月中旬后在国家医学考试网上查询。
六、原件领取和准考证打印
1、4月底后到州卫生局办公楼401室领取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咨询电话:8267342,8223592)。
2、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在6月30日前、综合笔试考室准考证在9月13日前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上国家医学考试网打印。
湘西自治州卫生局
2014年2月28日
相关推荐: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