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11年医师资格证书已经办理完毕,请有关单位、考生及时领取,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12年5月11日至18日 上午8:30至11:50,下午13:30至17:20
二、领取地点
胶州市行政服务大厅卫生局窗口(胶州市政府西侧大楼裙楼三楼) 咨询电话:82206390
三、领取要求
(一)集体办理:单位介绍信、领取人名单(包括身份证号、笔试准考证号)及经办人身份证。
(二)个人办理:考生本人领取应出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由他人代领的须携带双方身份证及被代领人笔试准考证。
四、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和《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各考生领取医师资格证书需办理执业注册手续后方可在医疗机构执业,超过两年不注册,需进行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