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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1年医师资格证的通知
各位考生:
凡参加2011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合格的考生,请于2012年5月3日―6月30日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医师资格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县(市、区)考生到当地卫生局医政股领取。
2、市直卫生单位考生到各单位医务科领取。
3、工作单位填写不详的考生到市卫生局一楼医学技术服务管理中心领取,联系电话:2217172。
4、领取内容包括医师资格证、照片、报名申请表。
5、领取医师资格证后请及时办理注册手续,以免延误高一级资格考试,注册咨询电话:2307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