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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卫生局、矿业集团卫生中心、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泰山景区卫生环保局、市直及驻泰有关医疗单位:
2011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今年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考生必须持国家认可的医学学历报名,专业要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规定(2006版)》等有关规定要求。
一、报名条件和提交材料
(一)、本科学历报考执业医师者
1、报名条件
(1)2010年8月31日前,具有全日制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学历;(2002年10月31日之前入学所取得的本科学历不受此限制)
(2)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自行打印);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点验原件交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1份;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二)、大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者
1、报名条件
(1)2009年8月31日前,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
(2)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已注册,并连续从事本岗位工作满两年且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自行打印);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点验原件交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5)《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两年以上的《年度考核表》。
(三)、大专学历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者
1、报名条件
(1)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并已经转正;
(2)转正后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自行打印);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点验原件交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5)个人档案中的《转正定级表》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主办人签字)1份;
(6)转正后连续工作两年以上的《年度考核表》。
(四)、中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者
1、报名条件
(1)2006年8月31日前,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
(2)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已注册,并连续从事本岗位工作满五年且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自行打印);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点验原件交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5)《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五年以上的《年度考核表》。
(五)、中专学历取得医士任职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
1、报名条件
(1)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并已经转正,且取得医士职务任职资格;
(2)取得医士职务任职资格后,连续从事医士工作满五年以上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自行打印);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点验原件交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5)个人档案中的《转正定级表》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主办人签字)1份;
(6)转正后连续工作五年以上的《年度考核表》;
(7)《医士职务任职资格证》(98年6月26日前)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大专、中专学历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者
1、报名条件
(1)2010年8月31日前,具有全日制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2002年10月31日之前入学所取得的专科学历不受此限制)
(2)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自行打印);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点验原件交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1份;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七)研究生毕业当年报考执业医师
1、报名条件
(1)2011年8月31日前研究生学历毕业;
(2)在学期间必须具有相当于大学本科的一年毕业实习和一年以上的临床工作实践。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1份(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自行打印);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点验原件交复印件);
(3)研究生院证明1份(证明中要注明所学专业);
(4)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八)持外省医学院校毕业证书的考生在山东考区报名的考生(试用期单位在山东),请确认其毕业证书必须能在教育部门指定的教育学历查询网站查询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因此而延误报考的,由考生自负。
(九)毕业证书丢失的必须提供学校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证明必须付考生本人照片,内容至少涵盖:入学年份、毕业年份、学历、所学专业、学制并加盖相应钢印或/和公章。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3月1日早9时-3月30日晚24时截止,请各位考生按此规定的时间在网上进行报名,错过时间,只能下年再进行报考)。
步骤1、考生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点击“网上报名”链接,再进入“点击开始报名”链接,填报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数码照片并设置密码用来登录个人档案。考生确认、保存报名信息后,系统提示“报名成功”。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nmec.org.cn.
步骤2、考生可以在2011年3月30日24:00时前,凭借“个人证件编号”及个人密码,登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站查询、修改个人报名信息。
步骤3、考生填报准确无误后,需打印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第二阶段:到现场资格审核
①考生持在网上所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和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各县市区卫生局报名点进行材料初审及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并缴费后,报名成功,否则报名无效。
②现场确认时间:请咨询各县市区卫生局报名点(错过现场确认时间责任考生自负)。
3、第三阶段: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单位向市卫生局报送材料时间见下表,各单位务必按时上报材料,并利用各种途径通知辖区内考生按时进行现场确认,报送材料时请将网上导出考生名单按确认顺序编号,纸质版(需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版同时报卫生局医政科:
单 位 | 提交时间 |
高新区、景区、市直及驻泰各医疗卫生单位 | 4月8日 |
新矿集团、肥矿集团 | 4月11日 |
宁阳县、东平县 | 4月12日 |
新泰市、肥城市 | 4月12日 |
泰山区、岱岳区 | 4月13日 |
三、考试时间
实践技能考试时间初步定为2011年7月1日-7月15日,具体时间请考生定期登陆泰安市卫生局网站查询;医学综合笔试时间为2011年9月17日、18两天;有关准考证发放时间等有关事宜请随时关注泰安市卫生局网站。
四、工作要求
1、今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今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望各县市区、各单位本着对考生负责的态度,及时告知本辖区、本单位的考生并做好考生有关政策的咨询工作。
2、考生所提供的《年度考核表》必须根据考生本人相应的报考条件中的年限规定,一年度一张。考生提供材料所需用的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复印要清晰、整洁。其中第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正反面要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附件1: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附年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1:
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姓 名 | 性 别 | 出 生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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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所学系、 专业 |
医 学 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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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医学 学历时间 |
身份证 号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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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及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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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级别 | 申请类别 | ||||
试用机构名称、地址、邮编及登记号 | |||||
试用时间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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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 岗位类别 |
试用期 岗位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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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间 工作的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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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 满一年的 考核情况 |
试用机构法人 试用机构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备注 |
年度考核登记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政 治 面 貌 |
任现职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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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
分管工作 | |||||
本 年 度 思 想 工 作 总 结 |
主 管 领 导 评 鉴 意 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核 委核 员 会 ?意 小 组见 ? |
签名: 年 月 日 |
单意 位 负 责 人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被意 考 核 人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复 核 意 见 |
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