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临床执业医师证书领取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军队医师如何换领地方《医师资格证书》

|0·2010-12-23 12:10:24浏览0 收藏0
摘要 军队医师如何换领地方《医师资格证书》

  军队医师换领地方《医师资格证书》

  (一)军队转业、复员或退休移交地方人民政府安置的医师应于转业、复员或退休移交地方安置 90日内,到省卫生厅申请换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资格证书》。

  (二)军队医师换领地方《医师资格证书》需提交以下材料(A4纸打印):

  1、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的《军队医师换领地方<医师资格证书>申请表》一式三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一式三份;

  3、由大军区级单位联(后)勤机关卫生部门出具的换领《医师资格证书》介绍信;

  4、转业、复员或退休移交地方人民政府安置证明;

  5、原持有的军队《医师资格证书》和复印件一式三份;

  6、申请人6个月内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四张(三张贴在申请表上,一张办证使用)。

更多信息访问:医师实践技能考试频道 临床执业医师考试频道 临床助理医师考试频道 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考试频道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考试频道  口腔执业|助理医师考试频道 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考试频道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