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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医师首次执业注册提交材料清单
(一) 《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重庆市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医师聘用证明》;
(三)我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重庆市医师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
(四)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拟聘用医疗、保健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七)申请人6个月内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五张(含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医师聘用证明和健康体检表中相应位置各粘贴1张);
(八)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还应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3至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包括:培训计划、每月科主任考评记录、培训结束考试试卷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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