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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卫生部办公厅印发《全国消除淋巴丝虫病后监测工作方案》,部署展开对消除丝虫病后的疫情监测,以及时发现可能残存的和输入性传染源,巩固我国消除丝虫病成果。
该《方案》要求,各级各类医疗、疾控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检疫人员、疾控人员发现丝虫病病例后,应当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在24小时内通过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报告。暂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单位应在诊断后24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疾控中心送(寄)出传染病报告卡。县级疾控中心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应立即网络直报。
该《方案》还对病例核实进行了详细规定,要求省级疾控机构发现血液检查微丝蚴阳性或疑似阳性病例后,应在48小时内对病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确认为本地感染的微丝蚴阳性病例,省级疾控机构须对其所居住的自然村(或生活小区)开展人群调查;对人群调查中查出1例以上微丝蚴阳性者的自然村,应当采取疫点处理措施。该《方案》还要求,对确认为境外输入的微丝蚴阳性病例,须对同批归国人员进行血液检查。对一些地处偏远、交通不便、防治工作相对薄弱的历史重流行区,省级疾控机构要根据当地情况,不定期开展人群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