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临床执业医师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福建省:11家省属医院实现医学检查互认

|0·2010-10-08 14:01:04浏览0 收藏0

  记者从福建省卫生厅获悉,该省11家省属医院(包括驻榕部队医院)间医学检验、影像检查互认工作,9月底完成评估并进行测试运行,10月上旬将进入正式实施阶段。

  据介绍,不少市民在就医时,在一家医院做的检查到了另一家医院,即使是同样的检查,也要重新做,患者为此多花不少检查费。在实现医学互认后,患者在这些医院看病,同一项目将不用再进行重复检查。

  福建省卫生厅介绍,持有国家统一标准的社保卡的居民可以在这11家医院之间查询所做的检查和诊疗情况。患者在一家医院所做的检验、检查,其他10家医院也承认,不必重复检查。这11家省属医院包括福建省立医院、省肿瘤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省级机关医院、省老年医院、福建医大附属协和医院、福建医大附属第一医院、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解放军476医院(原福州空军医院)。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