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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通知:要求推进农村医改四项任务

|0·2010-07-23 09:55:20浏览0 收藏0

  7月21日从卫生部获悉,从本月开始,每隔3个月,各地需将2010年医改任务中的4项农村卫生服务改革进展以文字形式上报卫生部。卫生部近日已发出通知,就落实4项农村卫生服务工作提出要求。

  据了解,2010年4月,中央布置的2010年医改任务中,农村卫生工作明确了4项任务,包括提高乡镇卫生院门诊量占医疗机构门诊总量的比例、开展农村卫生人员培训、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和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

  卫生部要求,为提高乡镇卫生院门诊利用效率,各地应积极推动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降低农民就医负担;推进新农合门诊统筹,引导农村居民到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就诊;转变乡镇卫生院服务模式,积极开展农村居民健康管理;同时应注意规范管理与转换机制并重,提高乡镇卫生院服务质量和效率。

  卫生部要求,各地应履行2010年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责任状的相关承诺,科学制订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保证农村卫生人员足时、免费接受培训。在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培训的同时,各地应将手足口病防治知识纳入培训内容。

  卫生部提出,各地应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加强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的准入和聘用管理;提高基层机构服务能力,统一配送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加强乡镇卫生机构财务管理;建立以服务质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激励制度。

  根据医改任务安排,2010年,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要达到20%。卫生部要求,各地应按照规范,分步实施,优先为儿童、妇女、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建立档案,卫生部鼓励各地积极构建以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整合利用疾控、妇幼、免疫规划、新农合等信息系统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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