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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西城区2010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确认通知

|0·2010-03-26 09:00:01浏览0 收藏0

  关于2010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辖区内各有关单位、考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据《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关于2010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国医考发[2010]11号)、《关于北京考区2010年度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京卫人考字[2010]2号)及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有关会议的要求,现就西城区2010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3月24日至4月7日(周六日、法定假日休息)

  凡现在我区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的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按时进行现场确认报名。

  二、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份(申报人人事关系在用人单位的,请在该表中“工作(试用)单位”一栏加盖用人单位公章。若申报人人事关系不在用人单位,请在该表“工作(试用)单位”一栏同时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专用章和用人单位公章);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学历证明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遗失的应提供学籍证明材料;必要时应提交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相关学历证明;

  3.凡录入界面“毕业学校”下拉菜单中未包含的学校,报名时还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大、中专学历),或相关网站(本科以上学历)出具的学历证明;

  (四)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硕士、博士毕业当年报考不用提供);

  毕业当年硕士、博士,需提交由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五)《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六)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七)按照规定交纳考试费;

  (八)小二寸蓝底正面近期免冠证件照片两张(与网传照片同底版)。

  三、收费标准

  根据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本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费和医师实践技能考试费标准的函》(京价(收)字(2000)224号)及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9]2267号)和卫生部(卫规财发[2000]第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合计:

  级别     类别    费用

  执业医师   临床、公卫 300元/人

  口腔    400元/人

  中医    380元/人

  执业助理医师 临床、公卫 280元/人

  口腔    380元/人

  中医    360元/人

  四、注意事项及要求:

  1、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需提交《医师执业证书》,该《医师执业证书》上的执业地点应与报名表及试用期考核证明上的工作(试用)单位相符。

  2、医疗机构不得出具超出本机构执业范围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3、考生要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所有复印件用A4规格纸张,复印件中应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经本人签字确认。

  4、考生须填报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如因考生填报信息错误虚假而导致的报名失效、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等后果由考生自负。现场确认信息时,考生应仔细检查报名表上的本人信息,并签名确认,并对确认后的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5、网报成功后,考生应在确保填报信息准确无误的前提下,在网上打印报名申请表。

  6、务必按照《上传照片规格要求》上传个人照片,并对照片的真实性负责。

  五、办公地点和时间:

  西城区卫生局一楼对外办公服务台(西城区德外大街38号公卫大厦内)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

  周一至周五 下午1:30—4:30

  咨询电话:58360923

更多信息访问:医师实践技能考试频道 临床执业医师考试频道 临床助理医师考试频道 中医执业|助理医师考试频道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考试频道  口腔执业|助理医师考试频道 公卫执业|助理医师考试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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