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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加快推进医改,公共医疗机构收支应纳入预算管理
将现有的公共医疗机构的收支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同时将现有的医疗保障纳入卫生行政部门管理。针对千呼万唤即将出台的医改方案,全国人大代表、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邱玫建议,公共医疗机构可以考虑在管理上采取公务员的模式,对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改革,应当加速步伐。
医疗机构分布严重不均等
邱玫认为,目前医疗机构存在着城市和农村分配不平衡的严重问题,广东省近60%的医疗机构、医院床位数和70%的三甲医院、85%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集中在占全省人口31%的珠三角地区。其余地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卫生机构数、医院(卫生院)床位数和执业医师数只相当于珠三角地区的一半。目前,稳定的卫生财政投入递增机制尚未形成,城乡发展的二元结构导致二元卫生结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面临很多困难,农民难以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大致相等的医疗卫生服务;医院管理和运行机制、医药分开、药品供应保障体制等重点领域难以取得新的重大突破。她认为,在国家大部制体制改革在即的情况下,职能分工、机构调整等都需要在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认真探索,寻求对策。
医改可纳入“大部门制”概念
针对上述问题,邱玫建议,在医改上应加快步伐,树立大卫生观念,贯彻国家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精神,理顺省卫生厅与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职业卫生和食品卫生监管职能,整合公共卫生机构,逐步争取参照公务员管理或将公共卫生机构收支纳入预算管理,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资源利用效率。同时,为了充分发挥医疗卫生资源的作用,建议将医疗保障纳入卫生行政部门归口管理。
在解决目前农村医疗条件差的问题上,可以通过让农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方式,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同时,加强合作医疗基金管理资格,实行专户存储,钱账分离,封闭运行,定期向群众公布基金使用情况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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