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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度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
2009年度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认真做好今年的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步骤
第一步:网上预报名。
第二步:现场确认。
二、报名条件及提交材料
(一)本科学历报考执业医师
1、报名条件
(1)2008年8月31日前,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2张小二寸正面免冠近期彩照。
(二)大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
1、报名条件
(1)2007年8月31日前,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专科学历;
(2)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3)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两年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2张小二寸正面免冠近期彩照;
(7)《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两年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大专学历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
1、报名条件
(1)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高等学校医学专业大专学历,并已经转正;
(2)转正后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2张小二寸正面免冠近期彩照;
(7)个人档案中的《转正定级表》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公章,主办人签字);
(8)转正后连续工作两年以上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中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
1、报名条件
(1)2004年8月31日前,具有医学专业中专学历;
(2)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3)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五年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2张小二寸正面免冠近期彩照;
(7)《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五年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中专学历取得医士任职资格的报考执业医师
1、报名条件
(1)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医学专业中专学历,并已经转正,且取得医士职务任职资格;
(2)取得医士职务任职资格后,连续从事医士工作满五年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2张小二寸正面免冠近期彩照;
(7)个人档案中的《转正定级表》复印件 (加盖人事档案管理公章,主办人签字);
(8) 转正后连续工作五年以上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医士职务任职资格证》(98年6月26日前)原件及复印件。
(六)大专、中专学历报考执业助理医师
1、报名条件
(1)2008年8月31日前,具有医学专业大专、中专学历;
(2)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
2、提交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2张小二寸正面免冠近期彩照。
三、报名及考试时间
1、网上预报名时间:2月20日—3月22日
2、现场确认时间:3月24日—4月15日
3、实践技能考试时间:7月1日—15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4、医学综合笔试考试时间:9月12日—13日
四、报名地点
淄博市卫生局培训考试中心(淄博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张店区人民西路55号。考生按照单位所在区县报名确认时间(各区县报名确认时间附后)自行到报名点现场确认。
五、报名考务费
执业医师422元/人,执业助理医师306元/人。
六、书籍征订
2009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启用《医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年版)》,考生可在报名确认现场自行办理《医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年版)》及书籍等有关资料的征订手续。
七、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及市管医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及时通知所辖区域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及广大医务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现场采集照片及信息确认,并做好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的审核与登记工作。逾期考点不予受理。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按所在区县规定时间报名确认。
2、按照卫生部要求,今年我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采用全国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方式进行,考生照片采集继续实行现场照相的方式进行,请各考生注意仪表着装。
3、报名所提供的复印件均用A4纸。
八、其他
1、报名网站: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 www.nmec.org.cn
淄博卫生人才网 www.wsrc.gov.cn
2、咨询电话:0533-2770858
二○○九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