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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崇文区08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0·2009-10-19 15:27:29浏览0 收藏0

崇文区卫生局关于北京考区2008年度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一、报名信息管理工作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自2008年3月21日起,考生可登录北京卫生人才网(http://www.bjwsrc.org),按照《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4月11日。
    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需到崇文区卫生局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为2008年4月14日至2008年4月30日(双休日除外)。

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持以下资料: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申报人人事关系在用人单位的,请在该表中“工作(试用)单位”一栏加盖用人单位公章。若申报人人事关系不在用人单位,请在该表中“工作(试用)单位”一栏,同时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专用章和用人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港澳台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5、执业助理医师报考医师除携带以上证件,还需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应考点进行确认。
     务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上传个人jpg格式小二寸蓝底正面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二)考点初审考生报名资格工作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9日。

二、考试收费
     根据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本市医师资格 考试报名费和医师实践技能考试费标准的函》(京价(收)字[2000]22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20元(含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考试费每人100元;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费每人80元。
2、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9]2267号)和卫生部(卫规财发[2000]第5号)文件规定,考生在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和注册之前须进行实践技能考试,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临床(含公共卫生)类医师实践技能考试费每人180元;口腔专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费每人280元;中医医师实践技能考试费每人260元;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费每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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