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现公告2007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
一、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3月25日-4月7日,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信息可登录卫生部网站查询,卫生部网址:www.moh.gov.cn ,网上报名网址:www.nmec.org.cn,山东省卫生厅网址:www.sdws.gov.cn,济南市卫生局网址:www.jnws.gov.cn.
二、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本人须在4月10日至25日到济南市卫生局一楼(天桥南首东200米)进行资格审核、现场照相及信息确认等工作,同时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1、身份证(军人持军官证)原件、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3、网上报名后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4、试用期合格证明(报名网站可以下载),加盖试用机构公章。取得助理医师报名执业医师考试的不需提供试用期合格证明。
5、已取得助理医师资格参加执业医师考试的须提供助理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的原件、复印件,中专学历须提供注册机构开据的连续五年工作证明、大专学历须提供注册机构开据的连续两年工作证明。
6、试用机构为民营医疗机构的,须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7、部队医疗机构报名人员须提供所在部队政治部开据的介绍信。
三、根据鲁价费发[2005]112号文件,执业医师报名考务费为每人422元,执业助理医师报名考务费为每人306元,现场审核时交纳。
四、咨询电话:86102706,监督电话:86106621、86106627.
特此公告。
济南市卫生局
二OO七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