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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关于开展2006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关于2006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市仍被确立为2006年度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试点之一。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法
1、市属医疗卫生单位暨各镇区医院均必需进行网上报名;各镇区医院同时负责所辖区域内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站内人员的网上报名工作。
2、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20―4月5日,登录网站地址为国家医学中心网站(www.nmec.org.cn)。各单位及考生必须在4月5日24时前完成网上报名工作,超过4月5日24时,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3、卫生系统外的其他医疗机构(不包括各镇区所辖卫生站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可选择在考点报名或网上报名。2006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点报名时间为4月6日至20日。
二、报考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九条,第十条及卫生部卫医发[2001]127号文及[2002]111号文规定者。
2、《关于卫生类执业资格考试学历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卫[2004]161号)。
3、《关于跨省医学类中等学历认定问题的复函》(粤卫函[2005]217号)。
三、考生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大一寸免冠红底彩色正面半身照片1张,贴于A4纸上,相片下为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及网上报名编号,式样;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的考核合格的证明;
5、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还应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执业时间及考核合格证明、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注:4、5项表格可在中山市卫生局网站下载区下载。
四、中山考点报名地址设在中山市卫生局医教科。联系电话:8822020
五、医师资格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1、为保证复印件的真实性,请医疗单位审核无误后在背面加注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2、为保证资料的统一,请将身份证及毕业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由于此项工作时间紧迫,请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认真指导考生填写报名表,有关报名材料于4月6日前到考点办公室领取。
4、网上报名的单位须于4月10日前将考生材料交考点办公室。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