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2023年3月6日,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线下审核工作安排》,从公告中了解到,2023年辽宁大连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线下审核时间为3月9日至10日,3月13日至15日,线下审核地点为大连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办公楼。为了提前获取2023辽宁大连临床执业医师考试准考证打印、考试、成绩查询、证书领取等重要时间节点信息,考生可以使用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功能,届时会以短信形式免费通知考生。
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上述公告原文如下:
各有关单位:
按照今年我市医师资格考试工作的统一安排,我委将于近期开展线下审核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线下审核时间:
2023年3月9日至3月10日,3月13日至15日上午8:30-11:30 , 下午13:00-16:30。
二、线下审核地点
地点:大连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办公楼,西医:5楼第三会议室,中医:4楼415室(大连市西岗区长白街9号)。
三、线下审核依据: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和省卫生健康委相关要求。
四、审核要求:
(一)根据《执业医师法》第九条第二款,须按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时间计算连续工作时间。专科学历毕业的须于2021年8月18日前注册,中专学历毕业的于2018年8月18日前注册,方可报考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提供的连续试用期证明须按执业变更记录逐个单位开据。跨省变更的原证已收回或丢失的,须由原注册批准单位出具证明或打印注册记录后加盖公章。
(二)参加短线医学加试的考生,报考执业医师的试用期岗位必须为院前急救、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注册证执业范围必须为院前急救、儿科。军事医学仅适用于部队考生。考生须上传《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加试考试考生报名资格申请审核表》。
(三)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的考生,须同时满足1、已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2、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中报考临床、中医、中西医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要求。取得资格证书的,执业地点限定为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
依据《关于开展2016年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在学历和专业符合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可以报考临床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四)除三级甲等医院、各级疾控中心,其他医疗机构均须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注意是“副本”(正本无效)。医疗机构如有变更信息,请将变更项同时上传。非现役军人在部队医院试用或执业的,须提供军队医疗机构对外服务许可证。中医备案诊所提供《中医诊所备案证》。
(五)《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和《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在国家医学考试网(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如涉及多个单位,须多个单位同时开据证明,每个单位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法人签字或盖法人章,缺一不可);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上传《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即可。试用期或执业期到现场审核时不满要求年限的需分段开具,落款日期均为审核日期。
2022年毕业的考生提供“应届医学专业毕业证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在国家医学考试网(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填写。其他考生上传《考生身份学历保证书》和《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承诺书》可以沿用去年版本。
(六)毕业证丢失的无法上传的,可以提供由原学校补办教育部统一制式的“毕业证明书”,其他证明无效。
(七)上传材料要求:
有效身份证明:请上传与报名相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照片及本人手持身份证内容一面照片,人像与证件内容应清晰可辨。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请上传与报名相一致的试用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包含信息页、诊疗科目页,有变更信息的提交变更信息页。许可证上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完全一致的,将直接被判定为审核不合格。
1.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执业医师者提交材料
有效身份证明;毕业证书;《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备案证;本科毕业生报名,如果本科学历为专升本的且为2015年9月1日以后升入本科的,则需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审核。
2.大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者提交材料
有效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备案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3.中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者提交材料
有效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4.大专、中专学历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者提交材料
有效身份证明;毕业证书;《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备案证。
5.报考确有专长执业助理医师者提交材料
有效身份证明;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证书(2022年8月18日前取得);《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备案证。
6.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者提交材料
有效身份证明;毕业证书;《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开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7.研究生报考执业医师者提交材料
(1)毕业当年报考的(仅限辽宁省内院校,外省应届研究生不予受理报名申请)
有效身份证明;学生证;研究生院开具的临床实践训练经历满一年证明及个人承诺书1份。
(2)长学制在学期间报考的
有效身份证明;本科毕业证书;研究生院开具的临床实践训练经历满一年证明及个人承诺书1份。
(3)已毕业报考的
有效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试用期考核证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备案证。
五、考务费
今年我省将继续实施网上缴费,请考生随时关注国家医学考试管理平台上的通知。
六、考务工作咨询电话
大连市卫生健康委:39052225(西医)、39052227(中医)。各区市县辖区内考生咨询当地卫生健康局。
七、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填报信息必须与上传材料一致。所提供材料中凡须法人、本人签字、所在单位盖章等缺一不可。
2.所上传带教老师的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须包含带教老师姓名、证书编码、执业地点等信息。
3.取得国外医学学历学位的考生,除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外尚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书。
4.凡持中专学历报考者,须同时上传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若未来得及开具此报告,须上传带有清晰完整钢印的毕业证书正面照及反面照。
5.如上传材料需要修订、补充等,请务必在反馈通知要求的期限内重新提交,逾期未提交者视作审核不通过,放弃本年度考试。
6.考区资格审核为最终审核,审核结果不予修改。
7.资格审核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会有所调整,将以实际工作安排为准。
8.考点对身份证异常及身份证明不匹配的考生做现场审核。
9.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考生参加线下审核,只需在考务系统内填报个人信息,无需上传其他资料。所有审核证明需团级以上卫生部门出具。
10.所有线下审核考生需要提供纸质材料及由报考单位填报的考生报名信息一览表(附件3)
11.请考生关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NMEC1985),在“考生服务”项下选取“绑定账号”,绑定后可在网上报名、取消报名、资格审核、打印准考证、成绩发布等环节收到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主动推送的提醒信息。
附件1:各单位线下审核时间安排
日期 | 被审核单位 |
3月9日 | 各委直委管市直单位及区市县卫健局 |
3月10日、3月13日、3月14日 | 驻连部队单位 |
3月15日 | 补充完善材料 |
注:如有其他尚未审核的单位请及时联系市卫生健康委
联系电话:39052225(西医)、39052227(中医)
附件2:辽宁省2023年医师资格考试审核条件对照表
考生条件 | 线上审核 | 线下审核 | 备注 |
2002年及以后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可提供学信网认证 | √ | 需在系统内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 | |
2019、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通过 | √ | 需在系统内增补2019、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需有考区盖章;2019、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准考证;2019、2020年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任选其中一项上传 | |
最近3年首次报考2002年以前毕业的大专以上学历 | √ | 系统内必须上传所有报名材料 | |
最近3年首次报考的中职(中专)学历 | √ | 系统内必须上传所有报名材料 | |
最近3年首次报考的成人教育学历 | √ | 系统内必须上传所有报名材料 | |
最近3年首次报考的西医学习中医人员 | √ | 系统内必须上传所有报名材料 | |
现役军人和部队文职人员 | √ | 只在系统内填报个人信息,无需上传报名材料 | |
不在以上条件内的其他考生 | √ | 系统内必须上传所有报名材料 |
附件3:2023年大连市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信息一览表.xls
附件下载地址:http://hcod.dl.gov.cn/art/2023/3/6/art_1853_20674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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