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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确认及审核时间为2019年2月15日-2月28日,具体时间由各报名点决定,请考生密切关注各报名点通知。
杭州市各现场确认报名点联系电话如下:
上城区卫生健康局 医政科 87084210
下城区卫生健康局 医政科 87078581
拱墅区卫生健康局 医政科 88129023
江干区卫生健康局 医政科 86974924
西湖区卫生健康局 医政科 87996406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医政科 89899258
滨江区卫生健康局 卫生综合科 87702044
大江东产业聚集区社会发展局 医政科 82987550
余杭区卫生健康局 医政科 89277125,86225234
萧山区卫生健康局 医政科 82622229,82898577
富阳区卫生健康局 医政科 63317296
临安区卫生健康局 医政科 63813972
建德市卫生健康局 医政科 58307815,58307816
桐庐县卫生健康局 人事科 64622410
淳安县卫生健康局 医政科 64810556,64823641
杭州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发证医疗机构)87917276 87081632
报考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台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和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大陆居住证、护照(外籍考生);
(三)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交2019年1月后出具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需同时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学位证书者需提交学校证明。非大陆学历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考生试用(或实习)机构出具的满一年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港澳台和外籍考生须提交《中国台湾、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或《外籍人员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
(五)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如在执业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须提供首次执业注册证明);
(六)工作单位是医疗机构的,须提交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七)报考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的,须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八)应届毕业生须填写《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九)部队现役考生须提供军队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十)近期二寸白底正面免冠半身彩照2张(需露眉露耳,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
(十一)考区、考点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