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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区卫计局、驻呼各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自治区2019年考试工作安排,现将呼和浩特考点本年度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审核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以下通知)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月16日—28日。(网址:http://www.nmec.org.cn/)
二、审核时间
土左旗、托县:2019年2月12日
回民区、清水河:2019年2月13日
玉泉区、和林:2019年2月14日
新城区、武川:2019年2月15日、16日
赛罕区:2019年2月17日、18日
要求:考生要严格按照以上辖区时间安排进行审核,过期不予审核。审核中一旦发现有不按时间安排、故意扰乱现场秩序等现象的考生,将被取消当年报考资格、通报所在单位。
三、审核地点
呼和浩特市蒙中医院六楼会议室。
四、审核需提交的材料
(一)报考助理医师资格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1、中专、大专学历考生
(1)网报成功通知单;
(2)证件: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材料:《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试用期所在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近期免冠白底小二寸照片3张。
2、师承及确有专长人员
(1)网报成功通知单;
(2)证件: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材料:《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试用期所在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近期免冠白底小二寸照片3张。
(二)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1、中专、大专学历考生
(1)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证件: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助理医师资格证、助理医师执业证(原件、复印件);
(3)材料:《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所在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近期免冠白底小二寸照片2张。
2、本科、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
(1)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证件: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材料:《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试用期所在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近期免冠白底小二寸照片3张。
(4)《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承诺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其他考生不需提供);
(5)当年毕业研究生报名时需提交(本人入学登记表原件、复印件;院校研究生“临床研究生资格”证明;老师所在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要有老师签字。)
3、留学生、台、港、澳、外籍考生
按照原国家卫生部《关于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的中国台湾、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居民申请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中国台湾居民和获得国外医学学历的中国大陆居民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关于取得中国医学专业学历的外籍人员申请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提供材料。
4、师承及确有专长人员
(1)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证件:有效身份证件、《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助理医师资格证、助理医师执业证(原件、复印件)
(3)材料:《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所在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近期免冠白底小二寸照片3张。
五、其他
1、2019年起,凭港澳台居民身份证也可报考;
2、提供的照片要和网上报名的照片一致;
3、照片底部要带姓名、身份证号,可参考驾驶证照片;
4、缴费:2019年实行网上缴费。考点审核结束请考生务必网上缴费;缴费时间按照国家医学网通知的时间为准,过期未交费将被视为放弃考试。
5、审核中有老毕业证、外地中专、无明显鉴别方法的中专学历证书要提供学籍档案;国外毕业证书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
6、请填写《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提交材料明细单》,将明细单粘贴在个人材料档案袋上。
7、2019年考点现场审核留原件,待考区复审。
(咨询电话:6626110)
呼和浩特考点
2019年1月24日
1、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2、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3、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4、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提交材料明细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