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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卫计局,委直属及相关机构:
现将省卫计委《关于全省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评考试相关要求的通知》(黑卫医函〔2018〕27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考试时间
一般程序业务水平测评考试时间:2018年11月11日-11月23日,补考时间:2018年11月24日-11月28日。
二、考试方式及地点
医师服务APP参加业务水平测评业务水平,地点以各县区卫计局及相关机构通知为准。
三、有关要求
1、参加业务水平测评的医师以考核机构或卫生机构为单位(参加考核人员少于10人的卫生机构医师需由各县区局统一组织考试),由各县区局或机构提供专门场所进行手机APP考试,每场考试至少安排2名监考人员监考,并留存图片。
2、考试结束后请各县区汇总本辖区内考试图片于12月1日前发送至医政科邮箱。
联系人:市卫计委医政科 张勇 马诠超
联系电话:6106016
邮箱:yzkws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