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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2017-2018年年度医师定期考核相关问题的通知

环球网校·2018-10-25 09:42:34浏览263 收藏78
摘要 本文为环球网校分享的“青岛市2017-2018年年度医师定期考核相关问题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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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各有关医师:

为进一步加强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建立完善的医师准入后监管和退出机制,根据《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医管发〔2010〕20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就我市2017-2018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本考核周期及考核对象

(一)考核周期: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考核对象:2016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及采供血机构中正履职的执业(助理)医师(含退休返聘的相关人员)。

二、报名、考核程序及资料审核

(一)报名、考核程序:

2017-2018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具体程序与上一周期定期考核程序相同。

具体程序如下:执业机构导入数据--个人认证、申报--执业机构审核并完成工作业绩、职业道德评定--考核机构再次审核、录入(简易程序医师考核合格,一般程序医师等待考核)--个人登录APP进行业务水平水平测试--公布考核结果--发放合格标贴

(二)简易程序的认定(符合以下任意一条即认定为简易程序):

1、取得执业(助理)资格,并注册十二年以上,无不良行为记录(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按一般程序考核);

2、取得执业(助理)资格,并注册5年以上,有良好行为记录的。

三、考核时间节点安排

(一)2018年10月24日,召开本周期全市医师定期考核启动会议,安排部署考核相关事项。

(二)2018年11月15日前,各考核机构完成相关执业机构报送的考核对象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意见复核在线报省定考办,省定考办进行审核、登记备案;

(三)2018年11月30日-12月31日,考核管理系统开通正式考试,医师可自由选择时间通过医师服务APP进行考试;相关信息医师服务APP会及时通知到医师,便于医师随时掌握医师定期考核进度。

(四)2019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各市、各单位对考核不合格人员进行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省考核办继续开通网上学习和模拟考试系统。

(五)2019年四月上旬,省考核办统一组织对首次业务水平测试不合格人员进行补考(本次中间不再安排补考)。

四、工作要求

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是关系到每位医师的切身利益,各区、市卫生计生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本周期医师考核工作有序有力、保质保量完成。

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医师个人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执业机构或考核机构联系,机构解决不了的请考核机构及时与市考核办联系。

附件:

1、 关于青岛市医师定期考核有关问题的说明

2、 2017-2018年度山东省医师定期考核常见问题问答(见医学会网站下载中心)

青岛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公室

青岛市卫计委医政医管处

2018年10月22日

附件1:

关于2017-2018年度

青岛市医师定期考核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考核时间及注册年限

本周期为2017-2018年度医师定期考核,考核医师范围为2016年12月31日前首次注册的助理医师和执业医师。不论医师2017-2018年度在何地执业,都可在现有工作单位进行本周期的考核。多点执业的医师需在第一执业地点参加考核。

注册年限为医师首次注册时间至2018年12月31日的工作年数。即医师于2006年12月31日前首次注册,本周期可执行简易程序考核。

如果首次注册为助理医师的,注册年限从助理首次注册时间算起。

二、注册五年以上(2007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之间注册的),满足良好行为记录三项中的一项者,可以执行简易程序考核

1、受到的表彰奖励:必须为本周期内市级(市委、市政府)以上的表彰、奖励,局级不能作为良好行为记录认定。

2、完成的政府指令性任务:必须为援疆、援藏、援贵等支援边远地区医疗卫生事业的指令性任务,在2017-2018年度完成即可执行简易程序考核。

3、取得的科研技术成果:必须为本周期内获得市级以上的科研技术成果前三位作者。

三、一般程序免考的认定(符合以下任意一条即可选择一般程序免考):

1、在2017-2018年度内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其中包括2017-2018年由助理医师升执业医师);即2017-2018年度获得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必须出示证书原件)可以执行一般程序免考。获得资格时间以资格证书上的发证时间为准。

2、在2017-2018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阶段全部合格的医师可以执行一般程序免考。

三、有关管理权限

青岛市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负责指导和组织各区、市卫生计生局、驻青及委属医疗卫生机构和市卫生计生委注册登记的民营医疗机构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各区、市卫生计生局负责组织本区(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和本区(市)注册登记的民营医疗机构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四、执业机构信息和医师信息的导入

信息导入与上周期医师信息导入相同。可登陆山东医师定期考核管理系统,点击“帮助”,里面有详细说明。机构导入医师信息时,请导入本单位本周期所有医师数据,不在本周期考核的医师数据请不要导入。

五、关于通知发布

市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会通过金宏网、青岛市医学会(http://yxh.qdwsjsw.gov.cn/)同时发布。机构登陆山东省定期考核管理系统(http:// dk.h-share.com/)进行管理和考核,医师登录医师服务APP进行注册、认证和考核。具体操作指南见省定考微信公众号。

六、特别提醒

1、2017-2018年度医师定期考核一般程序考核的每位医师有一次考试机会和一次补考机会,请各机构务必通知医师引起重视,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三个月至六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允许其继续执业;对考核不合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不参加在线学习的一般程序考核医师也可以进行业务水平测试。医师和机构在操作过程中的技术性问题可及时咨询省医师考核信息管理中心。热线电话为0531-88689131/88689253/88689353/80963522,可随时电话联系。

2、上周期医师定考有个别医师在上传基本信息时,故意用全身照、模糊照等照片,本周期要求必须上传近期标准两寸头像照片。如果不按要求上传,会造成系统误判为考试作弊,得不偿失!

3、医师考试时不按照要求正向面对手机,或者故意戴墨镜和口罩,导致不能识别考试者为本人时;经过人脸识别为替考者;拍照镜头中有多人合作答题,不是医师本人单独完成考试者。以上行为均会认定为考试作弊,在取消考试成绩的基础上予以全市通报。

4、医师操作常见问题:

⑴资格证号和执业证号填混;

⑵一级学科、二级学科漏填;

⑶职务、技术职称漏填;

⑷医师上传头像不是规定的二寸标准头像近照;

⑸填错考核类别、考核流程等。

5、执业机构常见问题提醒:

⑴注意核查机构信息,不得出现内容漏项和信息错误;

⑵注意对本机构的执业医师信息进行认真核查,确保无误。

⑶执业机构登录账号时显示登录失败:出现此类问题需执业机构联系上级主管部门核实账号并及时修改密码。

⑷单位名称变更,之前帐号里的医师都不显示:需要上级行政机构出具变更名称的证明,盖上公章,拍照发到微信公众号上,由后台技术解决。

⑸执业机构添加医师时显示用户已存在:此类问题是此医师在其他单位已建立了账户导致无法重复添加,可以让医师去原单位将信息删除,新单位重新进行添加即可。

⑹执业机构无法给人员进行评定,点击评定出现错误:此类情况是医师个人基本信息不完善导致,所有的基本信息不能是空的,信息完善后执业机构可以进行评定。

6、考核机构常见问题提醒:

⑴注意核查机构信息,不得出现内容漏项和信息错误;

⑵注意核查下辖各执业机构信息,不得出现内容漏项和信息错误;

⑶注意对本机构的执业医师信息进行认真核查,确保无误.

⑷考核机构登录账号时显示登录失败: 出现此类问题可联系上级主管部门核实账号并及时修改密码。

⑸登录考核机构账号,发现里面没有医师信息:行政机构没有给考核机构指定执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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