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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北区关于开展2018年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环球网校·2018-10-23 11:21:12浏览100 收藏30
摘要 本文为环球网校分享的“常州市新北区关于开展2018年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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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规范、有序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按照原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卫医发〔2007〕66号)和《江苏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苏卫规(医政)〔2015〕1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18年医师定期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执业时间满2年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为本周期考核对象。

二、考核机构

全区委托常州市新北区春江人民医院、常州市新北区孟河中医医院、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常州市新北区奔牛人民医院为本次医师定期考核的考核机构(详见附件1),具体安排如下:

1.常州市新北区奔牛人民医院,负责考核地址位于奔牛镇、薛家镇、罗溪镇的医疗机构的注册医师,联系人:钱海波,联系电话83121172;

2.常州市新北区春江人民医院,负责考核地址位于春江镇(含圩塘、百丈、安家、魏村)、新桥镇、龙虎塘街道的医疗机构的注册医师,联系人:潘晓飞,联系电话:69888014;

3.常州市新北区孟河中医医院,负责考核地址位于孟河镇、西夏墅镇的医疗机构的注册医师,联系人:徐伟,联系电话:85080128;

4.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考核地址位于三井街道、河海街道的医疗机构的注册医师,联系人:汤晓红,联系电话:81168628。

三、考核安排

按照上级要求和我区实际,2018年医师考核工作安排在2018年第四季度进行,年底前全部结束。

10月15日前,完成我区2018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布置工作,组织本级注册医师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启动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10月25日前,将我区医疗卫生单位接受考核医师名单汇总送交相应的考核机构。

11月5日前,考核机构按照考核名单通知各相关单位。各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接到通知后,负责通知本机构应接受定期考核的医师。

11月10日前,各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完成对本机构医师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并将《医师定期考核人员申报表》(见附件2)一份和被考核医师《医师定期考核表》一式二份以及医师执业证书等其他材料,按照考核名单报送汇总送交至考核机构。

11月25日前,考核机构完成医师考核工作,建立医师考核档案,结果录入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考核机构将各单位《医师定期考核结果登记表》(见附件3)、《医师定期考核结果通知书》(见附件4)和《医师定期考核表》各一份反馈至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收到医师定期考核结果登记表》、《医师定期考核结果通知书》和《医师定期考核表》后,将考核数据录入医师电子化注册系统(机构版)。

11月30日前,考核机构将本次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总结和《医师定期考核汇总表》(见附件5)纸质和电子稿、考核医师的《医师执业证书》报局卫生处。

2018年年底前,局卫生处完成考核结果记录,在《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记录栏内统一加盖“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考核合格(或不合格)”字样印章。

四、考核其他事项

(一)本次医师考核工作按照《江苏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确定的内容、方式和程序进行,医师考核业务水平测评主要内容原则上由各考核机构确定。

(二)为保证医师考核档案的规范统一,考核所需表格及相关材料均用A4纸印制或复印。

(三)区妇保所、疾控中心(含门诊部),由业务主管机构负责考核。

(四)根据省卫计委安排,个别类别医师将参加全省统一的医师业务水平测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各考核机构和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严格考核,确保考核质量,市卫计委委托市卫生监督所对全市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下载

1.新北区委托考核医师的考核机构

2.医师定期考核人员申报表

3.医师定期考核结果登记表

4.医师定期考核结果通知书

5.医师定期考核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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