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临床执业医师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上海市卫计委关于执业医师注册期限和规培年限问题的回复

环球网校·2018-07-25 10:06:20浏览121 收藏48
摘要 本文为环球网校分享“上海市卫计委关于执业医师注册期限和规培年限问题的回复”,具体内容如下,请考生参阅,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相关推荐2018年度全国各地医师执业注册通知汇总

问题:

我孩子2015年本科毕业考上硕士研究生,16年经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18年硕士毕业并考上博士,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受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必须在二年内注册这一规定的限制,今年是否一定要注册?另,博士毕业后要规培几年?

提交时间:2018/6/24

答复:

您好,一、《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规定:第二条 医师执业应当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未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活动。第五条 凡取得医师资格的,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第十二条第二款 获得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或者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医师申请注册时,还应当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连续6个月以上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二、咨询人如属于《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情形,申请注册时需提交相关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本市指定的培训机构是三级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其他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 三、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研究生,培训医院应对其进行临床能力测评,根据临床能力测评结果决定培训年限。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