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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卫生计生局(委),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卫生计生局,委直委管各医疗机构:
为规范经“老人老办法”认定取得医师资格证的医师(以下简称“认定类医师”)资格信息修改及补录等工作,现对部分认定类医师资格信息情况进行复核,具体要求如下:
1.请各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2017年7月1日以后,已完成医师资格信息补录或修改、还未注册以及首次注册的认定类医师的补录或修改资格进行复核(名单详见附件)。
2.符合信息补录或修改条件的,由主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医师本人所在单位及认定时所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至少包括医师姓名、出生年月、认定时学历、认定时职称、认定类别和级别;不符合信息补录或修改条件,但已在“医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完成信息补录或修改的,立即收缴《医师资格证书》。
3.认定类医师资格信息补录和修改关系到医师和患者的合法利益,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把关,认真核查。凡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各地复核情况(包括复核过程、公示情况及复核结果等)请于2018年5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上报省卫生计生委。
联系人及电话:医政医管局 刘娜 029-89620539
人事处 刘蕾 029-89620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