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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医师执业活动,加强医师队伍管理,根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福建省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医政函[2017]384号)要求,2018年6月前将完成全县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我县目前尚有两名医师已离开原注册机构,至今无法取得联系,医师电子注册呈未激活状态。按照《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2017年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3号)第十九条,以及省卫计委《关于做好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卫医政函〔2017〕735号),经研究,两名医师(具体名单见附件)需进行“医师停止执业备案”,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始十五日,即2018年5月29日至6月12日。请两名医师在公示期间前往县行政服务中心卫计局窗口进行“医师停止执业备案”,逾期我局将对其进行“医师停止执业备案”。如有异议请及时在公示期间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卫计局窗口或县卫计局医政股申请更正,联系电话:6096903、6091375,逾期视为无意见。
附件:医师停止执业备案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