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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关于调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国医考发﹝2016﹞87号)、《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医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函》(云价收费函﹝2018﹞18号)的要求,为做好我省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调整工作,遵照《云南省人民政府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将云南省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拟调整方案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
一、拟调整方案
(一)综合笔试考试收费标准。执业医师综合笔试考试收费标准由原每人200元调整为每人256元。执业助理医师综合笔试考试收费标准由原每人100元调整为每人128元。
(二)实践技能考试收费标准(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临床、中医、公卫类实践技能考试收费标准由原每人150元调整为219元;口腔类实践技能考试收费标准由原每人150元调整为259元。
二、公示时间:2018年5月7日至5月18日,共10个工作日。
三、意见反馈及联系方式:欢迎社会各界对云南省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调整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邮件、传真于公示结束前反馈至云南省卫生计生委规划财务处。
联系人:毛睿 联系电话:0871-67195219
传真:0871-67195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