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事项名称:权限内医师和护士执业注册许可
事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2009年8月27日修正)
二、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2017年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3号)
三、《护士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17号)
四、《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2008年卫生部令第59号)
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暂停实施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2014年省政府令第1号)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受理范围:
萨尔图区(含高新区)范围内按照管理权限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拟在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批的医疗机构执业的医师执业注册。
萨尔图区(含高新区)范围内按照管理权限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拟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批的医疗机构执业和除油田总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外的医疗机构的护士执业注册。
所需材料:
一、医师执业注册
(一)、医师执业注册
1、《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需拟执业机构盖章同意,并附医疗机构聘用合同(需原件);
2、《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验查原件,交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验查原件,交复印件)
4、拟执业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如为发证机关为我局可提供相应许可信息,可不需要复印件)
5、近6个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二)医师变更执业注册和多机构备案
1、《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需原件);
2、《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需原件);
3、《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一份,需拟执业机构盖章同意,并附医疗机构聘用合同(需原件);
4、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张;
(三)医师变更执业范围
1、《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需原件);
2、《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需原件);
3、《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一份,需拟执业机构盖章同意,并附医疗机构聘用合同(需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拟执业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如为发证机关为我局可提供相应许可信息,可不需要复印件);
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1张;
5、(一)取得注册执业范围以外、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高一层次的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新的相应专业的;(二)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培训机构,接受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系统培训两年或者专业进修满两年或系统培训和专业进修合计满两年,并持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考核机构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所受培训专业的。跨类别变更专业,必须取得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
办理程序: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卫计窗口受理→医政办审核→领导签批→区行政服务中心卫计窗口发证。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咨询电话0459-4608747 监督电话 0459-6181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