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成功
医疗机构:1、信息数据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将信息填写完整,确保真实、可靠;2、已批准开展执业但未录入医疗机构信息管理系统的医疗机构,要尽快到行政审批局,提交相关档案材料。3、已停业超期的医疗机构,负责人在4月23日前提交材料,申请注销;4、4月23日后未提交申请的医疗机构,行政审批局将通过媒体、网站进行公告后予以注销。
医师:1、医疗机构内已不执业的医师,医疗机构分情况书写备案或注销申请,到行政审批局予以注册备案;2、拟注销的医疗机构名下无法联系的医师,行政审批局将予以统一注册备案。
护士:1、对不开展执业的护士,医疗机构在系统内要进行离岗迁出操作;2、行政审批局将对拟注销医疗机构名下无法联系的护士进行统一备案。
附 :
1、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未完成名单公示
2、信息数据异常的医疗机构名单公示
3、医师未完成电子化注册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