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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区、雨山区、博望区卫生计生委,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马鞍山市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方案(试行)》规定,按照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2018年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马卫计办〔2018〕43号)文件要求,市医学会将开展2018年医师定期考核工作。作为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市医学会负责花山区、雨山区、博望区计生机构、社会办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个体诊所,其他社会办医院及安徽省老年医疗保健研究所等医疗机构临床、中医、口腔、公卫的医师定期考核。为确保本次考核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截至2017年12月31日,在医疗、预防、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注册满2年(即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第一周期考核)。
(二)已参加首次医师定期考核,即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第二周期考核);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第三周期考核);以此类推。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和业务水平测评三项。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由医师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负责;业务水平测评由市医学会负责。
业务水平测评分临床、中医、口腔、公卫四个专业,测评内容为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法律法规占20%,专业知识占80%)。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及《处方管理办法》、《侵权责任法》等。专业知识包括“三基”(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能力。
三、考核程序及相关表格填写要求
考核程序包括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
1.简易程序。对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并在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医师,或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并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医师,采取简易程序考核。良好行为记录包括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县级以上的奖励、表彰,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及取得的技术成果等;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常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的医疗事故等。对符合简易程序考核的医师,先由本人从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个方面写出述职报告,填写《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易程序申请表》(1份)(附件2)和《医师定期考核表》(2份)(附件3)、《医师行为记录表》(1份)(附件4)。首次参加考核的医师还需填写《医师定期考核档案》(2份)(附件5),由执业注册所在机构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后,报市医学会审核,不再进行笔试。
2.一般程序。不适用简易程序的医师一律采取一般程序考核,先由医师本人从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个方面书写述职报告,填写《医师定期考核表》(2份)和《医师行为记录表》(1份)。首次参加考核的医师还需填写《医师定期考核档案》(2份);执业注册所在机构对其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在上述表格上签署评定意见,并于业务水平测评前报考核机构复核;复核合格后,市医学会按《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前两种以上形式组织业务水平测评。
四、业务水平测评
业务水平测评以笔试方式进行,由市医学会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统一组织考试、阅卷,不合格者将补考一次。考试成绩作为业务水平测评依据。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免于业务水平测评:
(1)在考核周期内按规定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在考核周期内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
(3)执业助理医师在考核周期内通过全国医师资格考试。
五、有关要求
1.请花山区、雨山区、博望区卫生计生委汇总辖区医疗卫生机构被考核医师相关表格、《医师定期考核人员申报表》(附件1)及考核周期内奖惩情况,于5月10日前报送市医学会办公室。其他社会办医院和安徽省老年医疗保健研究所将上述材料于5月10日前直接报送市医学会办公室。各单位同时发送附件1电子版至909835432@qq.com。逾期不报,不予受理。
2.相关表格可在马鞍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www.maswjw.gov.cn)公告公示栏目中下载,咨询电话:2366517。
附件:1.医师定期考核人员申报表
2.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易程序申请表
3.医师定期考核表
4.医师行为记录表
5.医师定期考核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