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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卫计委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工作安排,经各医疗机构、广大医师、护士共同协作配合,全市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工作进展顺利,但截至目前仍有部分医、护士因退休、退职或未在注册的医疗机构执业、注册的医疗机构已经注销等原因,未完成电子化注册。
根据《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护士条例》、《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甘肃省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工作实施方案》规定,请未完成电子化注册的医师、护士于4月10日前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变更和电子化注册。逾期,我委将按照《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和第十八条,《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和第十八条相关规定对医师的原注册执业信息予以备案,备案满2年且未继续执业的予以注销;对于护士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和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予以注销。注销后医、护人员如需继续执业,可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重新注册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平凉市卫计委医政科 0933-8227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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