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临床执业医师证书领取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关于注销《医师执业证书》的公示

环球网校·2017-11-07 17:41:26浏览181 收藏54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号)第十六条规定,经研究,决定注销下列同志的《医师执业证书》。环球网校分享:关于注销《医师执业证书》的公示。 zx_sz { line-height:20p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号)第十六条规定,经研究,决定注销下列同志的《医师执业证书》。环球网校分享:关于注销《医师执业证书》的公示。

  相关推荐:全国各地区2016年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办理领取时间、地点信息汇总

  为了规范医师执业活动,加强医师队伍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号)第十六条规定,经研究,决定注销下列同志的《医师执业证书》,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如果有疑议,请在2017年11月15日前与宁海县卫计局医政科联系,联系电话:59973957.

  特此公告

  附件:医师注销注册名单

  宁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1月7日

  医师注销注册名单

  编辑推荐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官方解读《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环球网校友情分享:临床执业医师考试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