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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三条,《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二十二条,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在合法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者需要进行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注册。下面环球网校分享南充市顺庆区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注册办事指南,希望能帮助大家进行医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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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顺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注册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注册
2、办理部门:南充市顺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3、办理窗口:区政务服务中心卫计局窗口
4、联系电话:2225644
5、投诉电话:2261076
二、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三条
2、《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条
3、《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二十二条
三、前置条件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在合法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者。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注册: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重新申请注册,经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或组织考核不合格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四、申报材料
(一)执业医师注册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份;
2、《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医师注册健康检查表》;
4、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一份;
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7、2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说明:重新申请注册的,除提交上面第2至7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交医师重新执业注册申请表和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组织出具的业务水平考核结果证明。
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还应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接受3至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二)执业医师变更注册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二份;
2、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聘用证明一份;
3、拟执业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4、《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7、变更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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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三条,《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二十二条,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在合法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者需要进行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注册。下面环球网校分享南充市顺庆区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注册办事指南,希望能帮助大家进行医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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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销注册
1、执业注册医疗机构书面申请一份;
2、《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四)遗失补办
1、执业机构所在地的市级党报或者省级党报登报遗失公告的报纸原件;
2、本人遗失情况说明一份;
3、单位证明一份;
4、有效身份证明、资格证复印件一份。
5、《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份;
6、2寸免冠正面照片1张。
五、办理程序
1、申请:在区卫计局登记注册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的人员填写《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交所在医疗、保健机构或预防机构相关部门,准备好登记注册资料。
2、受理:由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机构统一向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卫计局窗口提交申请和注册资料,由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上网查对,资料真实、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查当场受理。资料不真实,不符合法定形式,作退件处理。资料不齐,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补正全部材料后受理。
3、办结:审查合格直接制发医师执业证书,审查不合格,说明理由,并退回所有资料。
六、收费事项:不收费
七、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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