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注销注册的医师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注册通知之日起多少日内,已发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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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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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
5日
《执业医师法》第十六条: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注销注册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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