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项不是医疗机构
有重度残疾的
有中度残疾的
同时二人人身损害后果的
同时三人人身损害后果的
发生死亡的
参见《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关于医疗事故的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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