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省直接管辖)县
该县医学会
该县卫生行政部门的上级组织
市级医学会
省级医学会
该县卫生行政部门
参见《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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