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的血液用途,
在保证临床用血的前提下,可以出售给血液制品生产单位
由血站自主决定
必须用于临床
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情况确定
在保证临床用血的前提下,可以出售给单采血浆站
《献血法》第十一条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血站、医疗机构不得将无偿献血的血液出售给采血浆站或者血液制品生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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