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发现突发公共
2小时内
4小时内
6小时内
8小时内
1小时内
参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二十条: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有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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