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刘某在筹备婚礼的过程中,连续多日劳累,患化脓性扁桃体炎。医生在诊查中发现他同时患有淋病。该患者住院4天,扁桃体炎痊愈出院,医生嘱其充分休息。按照《母婴保健法》的规定,刘某
应当暂缓结婚
可以结婚,但不能生育
可以结婚,治愈后可生育
不影响结婚生育
不能结婚
参见《母婴保健法》第四条: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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