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全国母婴保健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国家计划生育主管部门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国家妇女联合会
各级人民政府
参见《母婴保健法》第四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母婴保健工作,根据不同地区情况提出分级分类指导原则,并对全国母婴保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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