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从事传染病预防、医
防治措施和强制隔离措施
防治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
防治措施和紧急控制措施
防治措施和追踪调查措施
防治措施和强制治疗措施
第六十四条对从事传染病预防、医疗、科研、教学、现场处理疫情的人员,以及在生产、工作中接触传染病病原体的其他人员,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并给予适当的津贴。
登录 | 注册 | 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