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
将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告知与其有性关系者
就医时,将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如实告知接诊医师
医师应对感染者病人的隐私予以保密
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感染他人
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出入境检验机构的流行病学调查和指导
《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流行病学调查和指导;
(二)将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及时告知与其有性关系者;
(三)就医时,将感染或者发病的事实如实告知接诊医生;
(四)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感染他人。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传播艾滋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