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临床助理医师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收回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证书的情况都有哪些

|0·2015-04-20 10:19:25浏览0 收藏0
摘要 收回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证书的情况都有哪些?环球网校医学网整理供考生参考,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编辑推荐:2015年临床助理医师考试答疑精选汇总

  学员提问:请问收回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证书的情况都有哪些?

  环球网校医学考试网老师回复: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四)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六)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注销注册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编辑推荐:2015年临床助理医师考试答疑精选汇总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